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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拍攝淫師性侵I罩杯女模 還嗆「妳專業一點」判關4年

2019/06/03 14:3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9歲業餘攝影師莊杰達,被控與「I」罩杯網紅女模小倩(化名)約到摩鐵外拍,卻強行性侵,還逼她拍攝5分鐘裸照,小倩不情願,莊還嗆說:「我找妳是來拍照的,專業一點。」莊事後求情說「我很抱歉、我衝動了」;一、二審都依強制性交罪,判莊男4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據指出,小倩的身材出眾,在網路頗有名氣,臉書粉絲團有數萬名粉絲,卻遭色淫師染指。判決指出,2016年10月9日,莊男支付1萬8000元旅遊外拍酬勞,約小倩赴摩鐵見面,先要求小倩到浴室泡澡放鬆,她誤以為要在浴室拍照,便脫去衣服泡澡;莊男尾隨進入,藉口要幫她按摩,剛摸到肩膀就被拒絕,離開浴室。

小倩泡完澡,一絲不掛裹著浴巾進入房間,坐在床邊以為要拍照時,莊男竟強行拉她上床性侵,還厚顏要求繼續拍照,要求她擺性感姿勢、變換動作;小倩為了自身安危,不情願地被裸拍,莊男卻凶狠地嗆說:「我找妳是來拍照的,專業一點。」

案發後,小倩傳LINE斥責莊男「我從來沒有被這樣強迫過,現在看到床就覺得恐怖」,莊連連道歉稱「整件事都是我的錯,抱歉」;小倩心中陰影揮之不去,情緒不穩、常做惡夢,求助心理醫生吃安眠藥物,男友協助報案,莊男卻偵查審理期間都堅稱是兩情相悅,沒有強迫。

高院認為,小倩指述前後一致,且她在案發後1年多後到庭作證,憶起往事仍會哭泣、氣到發抖,且LINE對話顯示莊男曾向她道歉認錯,認定小倩控詞可信。

此外,高院勘驗小倩拍攝的15張照片,發現她表情無奈、動作生硬,和她以往的旅拍照片神情大相逕庭,法官從而採信她說毫無心思拍照的說法,認定她確實遭莊男性侵,迫於獨處的處境而不敢反抗,只能屈從拍照以求脫身。

莊男和律師辯稱小倩未呼救,且未立即報案,質疑小倩動機;但合議庭認定,莊男這是陷入「理想被害人」的迷思,並非每個被害人都會當下大聲呼救、事後立即驚慌報警,不採信辯詞,判莊男有罪。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同二審判決,原審沒有違誤,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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