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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痴漢超變態!來回撫摸女學生大腿內側1小時

林姓男子搭公車猥褻身旁女學生長達1小時,法官判他8個月徒刑。(記者陳恩惠攝)

林姓男子搭公車猥褻身旁女學生長達1小時,法官判他8個月徒刑。(記者陳恩惠攝)

2019/05/04 18:04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新北市板模工人林能賢2017年11月間下課時間搭公車,見女護校生獨自坐在車後靠窗,藉著酒意不僅坐在女學生旁邊,還將頭靠在她肩上,然後右手來回撫摸她的左大腿和腿內,從起站三芝校區一直摸到終點站捷運紅樹林站,總共47個停靠站。士林地院日前審結,將林能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法官說,林男是個智識思慮均正常的成年人,但飲用酒類後,未能控制自己的情慾,一時失慮,以違反女學生的意願,頭靠在她的肩上,並以手撫摸女學生左大腿及內側靠近鼠蹊部的部位,期間長達40分鐘至1小時,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守法觀念,對女學生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法官審酌,林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當庭向女學生道歉,女學生也表示不請求賠償,並請法院依法量刑,考量林男自陳國中畢業,從事模板零工,月薪約2萬元,離婚,有2個小孩,須扶養父親及家境勉強維持的生活狀況,量處主文所示之刑。

判決指出,家住新北市石門區的林能賢,2017年11月7日下午4時5分前,在三芝國中附近飲酒,但仍未達到無法辨別行為能力的程度,然後在三芝站搭上淡水客運882號公車,上車後見19歲女學生獨自坐於公車右側後面靠窗位置,便坐到她旁,並強制猥褻,直到公車抵達最後一站捷運紅樹林站,林男與女學生先後下車,乘客發覺女學生站在路旁哭泣,詢問得知立刻陪她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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