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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丈夫出氣 台籍婦被控跨海買凶潑酸

2019/04/17 14:4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曾婦被控,為替在中國經商的丈夫出氣,找徵信社兩度跨海教訓劉姓員工;劉第一次僅被揍,第二次直接遭潑酸毀毀容;檢方後來依重傷害罪將曾婦、徵信社邱姓經理、陳姓調查員起訴。案經台北地院多年審理,因無法證明邱婦與邱姓經理有涉案,僅判陳有期徒刑5年8月,犯罪所得4萬6000元沒收,但曾婦與邱姓經理均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婦丈夫因公事問題,與中國籍劉姓員工起衝突,曾婦得知後於2008年間委託邱姓經理,派人到對岸教訓劉男,要求把劉打成重殘或毀容,她才能消氣。

2008年3月中,受指派的徵信社陳姓調查員相約一名中國籍男子,在深圳市某幼兒園門口,持棍棒痛毆劉男;陳犯案後隨即回報業績稱:「劉被打到頭破血流」;但曾婦對於劉的傷勢不滿意,再花費5、60萬元,要求徵信社找人對劉潑酸。

2008年6月,陳姓調查員再度前往對岸調查劉男平日活動範圍,隔月14日上午,陳與共犯尾隨劉男到一間醫院停車場,待劉下車,聯手將整瓶硫酸朝劉的臉部潑去,導致劉的身體多處受傷並毀容。

劉男後來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兩岸警方分頭查辦,中國逮捕多名共犯受審;國內刑事局則將人在台灣的陳姓調查員、邱、曾婦等人逮捕,三人事後均被依重傷害罪起訴。案經法院6年審理,因無法證明邱婦與邱姓經理涉案,僅判陳有期徒刑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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