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警官與女網友兩度車震 1個月後挨告性侵…

    彰化縣一名警官遭住南投縣的女網友控告性侵,南投縣警方已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記者陳鳳麗攝)

    彰化縣一名警官遭住南投縣的女網友控告性侵,南投縣警方已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記者陳鳳麗攝)

    2018/10/14 00:33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彰化縣一名巡官與住南投縣女網友相約見面、出遊,兩人曾兩度車震,女網友過了1個月向南投縣警方報案,控告巡官性侵,但巡官矢口否認,強調是女子主動與他發生性行為,南投縣警方在訊問後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當中出現的疑點,請檢察官調查釐清。

    被南投縣女性上班族指控性侵的男子,是任職彰化縣某分局的巡官,女子1週前向南投縣警方報案,指控與她經由臉書認識的巡官,分別在8月中旬及9月初,於竹山鎮某景點附近和一間廟宇附近的停車場內性侵她。

    南投縣警方在受理態度謹慎小心,請彰化縣警方共同偵辦。被控性侵的巡官昨天由任職的分局督察組長陪同,到南投縣製作筆錄。

    據透露,張姓巡官目前單身,透過臉書網路平台認識住南投縣的女上班族,兩人彼此有好感,才約出來見面。被控性侵的巡官坦承兩人在8月中旬和9月初發生車震,但他矢口否認性侵,強調是女子主動與他發生性行為。

    女上班族提告,指證歷歷,南投縣警方昨天傍晚將這名巡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不過,被害女子在第一次遭性侵後沒有報案,後來又發生第二次性侵,且在第二次性侵發生後的1個月才向南投縣警方報案,而且男女說法大不同,一方說性侵,一方說兩情相悅且對方主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