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投奔「心愛ㄟ」懷抱 婦人竟花百萬找神佛幫忙
桃園一名婦人想離婚投奔「心愛ㄟ」懷抱,竟花百萬找神佛幫忙,事後認無效怒控神壇詐欺,桃園地檢署偵結不起訴 。(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姜姓婦人想離婚、早日投奔心儀的人懷抱,透過友人介紹於2016年3月至8、9月間,結識了在桃園市龜山區開設道壇的45歲顏姓女子,期間陸續花費共101萬餘元買佛牌、作法事及宗教課程,但姜婦發現日子沒有過得比較好、雖離婚也未與心儀對象在一起,怒控顏女涉嫌詐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由於信仰屬個人行為,且姜婦都是在自願、理性選擇下所為,難認顏女涉有詐欺,偵結予以不起訴。
姜婦指出,顏女當時告知想要順利離婚、與心儀的人在一起,必須要施作法術、購買泰國佛牌並上宗教課程,她為了實現「願望」陸續花了42萬元買佛牌、48萬3100元作法事、11萬600元宗教課程入門學,總金額101萬5500元。
姜婦指出,她記得顏女第一次幫她作法,是為了讓她跟丈夫離婚及跟心愛的人再一起,但這些都還沒實現時她已先付了錢,事後顏女說要她改個性、斬斷心儀對象的桃花,她之後又陸續付錢作法。
姜婦指出,總計買佛牌、做法、上課,前後花了她百萬元,後來發現日子沒有過得比較好,而就算沒有找顏女幫忙她還是可以離婚,與心儀的對象最後也沒在一起,懷疑顏女根本就沒替她作法、念咒。
顏女坦言有賣佛牌、宗教課程及收錢作法,但都是姜女委託她幫忙,佛牌有給、課程也都有立契約。
檢方指出,由於信仰屬個人行為,且姜婦都是在自願、理性選擇下所為,無法僅因姜婦事後覺得無積極成效,就認為顏女有施用詐術等,偵結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