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貸台企銀1.4億元 北檢對3嫌發布通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灣企業銀行國際租賃公司前總經理鄭德財等人,被控4年前違法放貸予親戚及連襟任職的4家公司,不法金額約1.4億元,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鄭等人與申貸人並無金流往來,難證明有收回扣之情事,且申貸人過往曾有多次詐貸前科,認定鄭等人雖有疏失,但並無背信犯意,今將鄭等3人不起訴,另對涉嫌詐貸、已潛逃出境的主嫌陸泰陽及林毅、林綠莉夫妻檔發布通緝。
除了鄭德財獲不起訴之外,另2名同獲不起訴的則是台企銀租賃經理楊光玄、業務承辦人蕭鈞耀;不過,案件爆發後,台企銀主管曾坦承,該起授信案確有疏失,並產生逾期放款,內部已做出懲處,鄭德財則已退休。
檢調調查,鄭德財被控於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間,明知親戚、連襟等人以宜蘭、台中等4家公司名義,向台企銀租賃貸款,竟指示員工未實際查核、評估對方用以擔保的宜蘭砂石場機具等動產抵押價格,即違法放貸約1.4億元,而後親戚付了幾期款項後,疑因資金調度出現問題,付不出錢,全案爆發。
去年8月4日,北檢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搜索租賃公司等9處,並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鄭德財、蕭鈞耀及證人共8人;據悉,鄭男應訊時否認不法,強調不知申貸人林毅是其遠親;蕭男則說,當時確曾到場勘查擔保品,但申貸人卻「以假亂真」,帶他到相鄰的土地上,勘查非屬申貸人所有的擔保品。
不過,鄭也坦承,當時租賃公司剛成立,相關規範並不清楚,蕭則說當時他也是剛調過來,之前從未處理過放貸業務,過程中確有疏失,但絕無不法。
檢方調查後,發現鄭等人與申貸人之間並無金流往來,難以證明有收受回扣等不法情事,反而是申貸人陸泰陽曾有多次詐貸紀錄,本次又涉嫌詐貸1億元,犯後已潛逃出境,因而認定他才是主嫌,已對他發布通緝;至於涉嫌詐貸的另一對夫妻檔林毅、林綠莉,檢方也一併發布通緝。
台企銀租賃為台企銀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營業項目有租賃業務、分期付款業務等;鄭德財是台企銀租賃的首任總經理,其專業領域為企業金融,擁有豐沛授信實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