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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哨睡著被送辦 大兵因這理由不起訴

許姓現役軍人站哨睡覺被送辦,桃園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許姓現役軍人站哨睡覺被送辦,桃園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18/04/23 13:0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3歲許姓現役軍人於去年9月間,在陸軍第三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群擔任運輸兵時,被抓包擔服大門副哨人員時在哨所睡覺,事後軍方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哨兵因睡眠而廢弛職務罪嫌將許男移送法辦,不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該法條的構成要件須有「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當時許男是副哨人員,另有正哨人員協助查驗進出車輛,因此,許男雖有睡覺、廢弛衛哨的不當行為,但難認有「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的程度,偵結予以不起訴。

檢方指出,許男於去年9月12日早上5點到7點,負責擔服營區大門副哨人員,在5點12分時被發現於哨所睡覺,許男也坦承偷睡覺、未善盡副哨職責。

檢方指出,雖然許男站哨睡覺的行為失當,不過,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因睡眠、酒醉或其他相類之情形而廢弛職務,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要件是前段的行為須造成後段「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

檢方指出,從許男當時站哨睡覺的情形以及期間的大門監視器畫面,許男擔服的是副哨人員,雖然偷偷睡覺,不過,5點12分有車輛欲離開營區,擔服正哨的詹姓士兵立即上前查驗,其他時間也未發生任何異常狀況,因此,難認許男行為有造成大門安全管理漏洞、達到「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的程度,偵結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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