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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心想吃牢飯嫌犯 檢察官也無奈

在家被媽媽念,陳男竟想進監吃免費牢飯(資料照)

在家被媽媽念,陳男竟想進監吃免費牢飯(資料照)

2018/04/13 12:4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43歲陳男104年起為了進監獄吃牢飯,連續對超商犯恐嚇取財,尤其農曆過年將屆,更想進監獄吃年節加菜,107年2月3日又持水果刀到豐原區某超商,搶了巧克力糖果1包及綠茶飲料1包,他說在家媽媽會要他出去工作,不如在監獄不愁吃,躲在監獄不用花錢,希望能關久一點,台中地檢署未聲請羈押,依恐嚇取財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104年10月持刀行搶超商,但檢察官認定不是搶劫行為,他只是一心想進監獄,依恐嚇取財起訴,判3月徒刑。

105年2月7日(農曆除夕日)又持鐮刀,進入台中市北屯區某超商,對女店員揮舞,表示要搶劫、把錢拿出來,但女店員受驚嚇反應慢,還沒交付金錢,陳嫌就自己害怕而逃離現場而未遂。當天隨即又到另一家超商,也是同樣的手段,也同樣因店員驚嚇反應慢,還沒有交付金錢陳嫌就跑了,同年月16日警方在某網咖逮捕陳嫌。

當時檢察官認為他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起訴後法官依恐嚇取財判處11月徒刑,106年2月27日執行完畢(農曆除夕是元月27日)出獄。

陳某還在懷念監獄內年節加菜,107年2月3日(農曆除夕日2月15日)又故技重施,持水果刀進入豐原區某超商,到貨物價拿取巧克力糖果1包及綠茶飲料1包,走到結帳櫃檯前,就對店員揮舞水果刀,揚言「我要搶劫」,店員趕緊報警處理,他則在場等候後警察來抓。

檢察官知道他的技倆,沒有聲請羈押,今依恐嚇取財將他起訴,並請依累犯,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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