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誤撿紅檜 山友被依山老鼠條款究辦
2018/04/09 20:39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真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台中市60歲黃姓女山友,與親友利用清明連續假期,前往南投縣信義鄉郡大林道登山攬勝,下山時撿拾了1塊林木據為己有,遭警方查獲時,黃嫌雖辯稱,不知手中林木是珍貴的紅檜,但警方訊後,仍依竊盜、違反森林法等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保7總隊第6大隊及林務局南投林管處在春假期間,發現有許多車輛進出信義鄉郡大林道,因郡大山區森林資源及生態豐富,深恐山老鼠假藉登山之名盜伐林木,警方及林務單位遂將郡大山列為巡邏重點,結果昨日查獲黃女竊取1塊重約9公斤的紅檜,儘管黃女供稱,該林木係其登山途中隨意撿拾的,打算帶回家作為裝飾品,雖是無心之過,但警方仍依法究責。
警方表示,依森林法規定,森林裡頭主、副產物都屬國家所有,不告而取謂之「竊」,便觸犯竊盜、森林法等相關法令,該案也值得山友引以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