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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局妹」娜塔莎詐2富商5175萬 判刑10月

「娜塔莎」被控「假交往真詐財」,全案今天宣判,依2件詐欺罪併判10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資料照,記者姚岳宏翻攝)

「娜塔莎」被控「假交往真詐財」,全案今天宣判,依2件詐欺罪併判10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資料照,記者姚岳宏翻攝)

2018/01/19 09:3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9歲飯局妹「娜塔莎」蕭淑媛,以「假交往,真詐財」騙走台、港2位富商5175萬元,台北地檢署去年9月依2件詐欺罪起訴她,審理期間蕭女還清騙走的錢財,請求法官從輕量處可易科罰金之刑。全案今天宣判,依2件詐欺罪併判10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前年底香港陳姓已婚金融主管指控,2013年在飯局認識娜塔莎,娜塔莎飯局結束後到他飯店等侯深聊,主動示好,兩人逐漸熟識,蕭女哭訴要養家,積欠千萬債務、父母生病開刀、哥哥車禍癱瘓、母親往生沒錢下葬,希望他伸出援手,暗示將以身相許。

陳男信以為真,每次蕭女開口,就匯款2、300萬到她指定的帳戶,還每月匯50萬元生活費、送名牌包,直到某次友人聚會,陳男意外發現蕭女周旋在多名富商之間,驚覺受騙而因此提告 。

另一位已婚的蕭姓富二代也指控,蕭女同樣是在一場飯局後主動示好,兩人熟識後蕭女也開始以各種理由哭窮,說詞同樣是哥哥變植物人臥床、沒錢安葬母親,還幫蕭女付買屋的頭期款。

 

娜塔莎今天未到庭聽判。本月5日庭訊時,娜塔莎說她已還清2男的錢,強調她沒有劈腿同時和2男交往,蕭男是把她當妹妹照顧,2人沒交往過。

蕭女自述她目前沒有工作,之前當過車展Show Girl,犯案期間她都沒工作,法官質問她的房子以及帳戶內被查扣的3000多萬現金哪來的?她說是借錢買屋,現金也是她借錢去投資所得。

蕭女自承大學肄業,父親去年8月口腔癌開刀,哥哥因車禍受傷癱瘓,都需要她的照顧,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因蕭女有前科而不能緩刑,她的律師表示希望能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法院考量悔意,依其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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