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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犯養蜂人仍裁定10萬交保 理由與愛蜂法官不同

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記者王俊忠翻攝)

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記者王俊忠翻攝)

2017/08/21 19:48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槍砲犯張英德為養蜂不致蜜蜂死亡為由被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裁定十萬元交保的爭議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提抗告,上週十七日二審撤銷一審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重裁。今天台南地院開庭仍裁定張嫌十萬元交保。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說明,今天改由強制處分庭法官鄧希賢開庭,張英德有到案,檢方並未蒞庭,因為檢方聲押書未說明聲押的必要性;張嫌經通知到案也坦承改造槍彈犯行,審酌被告犯嫌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羈押的原因,但再考量被告家庭、生活、經濟等狀況及其他一切情事,可認為先前交保十萬元已足以擔保檢察官訴追的進行,而無羈押必要,為此諭知被告交保十萬元。因為之前張嫌已繳交十萬元保證金,今天的裁定不必再繳保證金。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說,待檢察官收到裁定書研究後再決定是否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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