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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元配「感情裡多餘的那個人才是小三」 她賠50萬…

竟被嗆「感情裡多餘的那個人才是小三」,大老婆反擊怒告小三求償,獲判賠償50萬元確定。(情境照)

竟被嗆「感情裡多餘的那個人才是小三」,大老婆反擊怒告小三求償,獲判賠償50萬元確定。(情境照)

2017/08/11 22: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大老婆的反擊!

潘姓女子和已婚袁姓男子交往、同居,還反過來嗆袁妻,「感情裡多餘的那個人才是小三」,逼她和袁男離婚,袁妻強硬回擊,「我們夫妻沒有要離婚,夠清楚了吧!」並提告求償。高等法院認定潘女充當小三,破壞袁男夫婦婚姻,今天判她賠償袁妻50萬元確定。

擔任護理師的袁妻提告指出,1992年和丈夫袁男結婚,育有3女,潘女自2012年起和袁男發生婚外情,還同居,兩人以老公、老婆互稱,潘女還多次以LINE嗆說,袁男和她在一起生活會幸福,聲稱「現在照顧他的人是我」、「我們的不同點,是妳只是他名義上的妻子,而我是每天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逼她和袁男離婚,袁妻因此怒告潘女,求償100萬元。

潘女辯稱,袁男夫婦已分居多年,婚姻已名存實亡,她並非如袁妻所說,是破婚姻的第三者,並無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不過,高等法院不採信潘女說詞,判她賠償袁妻5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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