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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判死定讞 最高院:無從迴避死刑結果

最高法院判處黃麟凱死刑新聞稿之一。(記者項程鎮翻攝)

最高法院判處黃麟凱死刑新聞稿之一。(記者項程鎮翻攝)

2017/07/03 12:2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上午公布黃麟凱死刑定讞判決理由指出,黃案發時潛進王姓前女友家中,臨時起意殺害王母,雖還未達到判死地步,但黃接著絞殺王女,則有縝密計畫,殺害王女前,還強制性交,已泯滅人性、罪無可逭,合議庭無從迴避死刑結果,因此只能判死。

最高法院指出,黃麟凱絞殺王母,雖然殺意堅決,手段冷酷,但黃是潛進王女家中,剛好碰到王母,才臨時決定殺她,因此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黃殺王母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至於殺害王女部分,黃凱麟犯案前就已詳加計畫,還把事先購買的童軍繩帶進王家,等王女回家後,先對她強制性交,再拿剛剛用來絞殺王母的童軍繩勒死王女,最高法院認為此部分罪責惡性重大,已達泯滅人性程度,綜合考量各項有利、不利於黃的量刑參考因子,必須判處死刑。

23歲的黃麟凱,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

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最高法院判處黃麟凱死刑新聞稿之二。(記者項程鎮翻攝)

最高法院判處黃麟凱死刑新聞稿之二。(記者項程鎮翻攝)

[即時]最高院:無從迴避黃麟凱判死結果(記者項程鎮攝)

[即時]最高院:無從迴避黃麟凱判死結果(記者項程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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