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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越南女2度闖關來台打工 移民署查獲遣返

外國人出入境台灣皆需按捺指紋,阮女因此被識破,遣返越南。(記者歐素美翻攝)

外國人出入境台灣皆需按捺指紋,阮女因此被識破,遣返越南。(記者歐素美翻攝)

2017/06/06 13:31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越南籍阮氏女假冒他人身份前來台灣非法打工,兩年前被發現遭遣返,不料,她5日以真實身份再度搭機來台,在台中國際機場企圖闖關,結果「指紋」洩漏她的秘密,遭航警發現,於今天再度被遣返越南。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臺中港國境事務隊表示,阮女(37歲)於昨天搭乘越捷航空VJ-852班機,由越南胡志明市降落台中國際機場,在機場入境通關時,因神色可疑,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臺中港國境事務隊移民官員經仔細比對,發現其護照上的資料雖不同,但指紋卻與之前被遣返的1名非法越勞相同,立即將她帶回深入偵訊。

阮女坦承於103年9月,以5000美金代價,冒領他人越南護照入境來台後,藏匿在南投山區製作百香果醬賺錢養家,結果於104年8月遭移民署專勤隊查獲遣返。

阮女表示,因育有3名年幼子女,想來台多賺一點錢,才透過在台灣的親友安排農田工作,並改用真實身分來台,不料,還是逃不過移民官員的法眼遭攔查識破。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臺中港國境事務隊依法將阮女移送,經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裁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禁止其入國,於今天將阮女辦理遣返出境。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表示,移民官具有證照辨識的專業職能,且運用科技設備輔助執行國境安全管理工作,對於查緝偽變造及冒用(領)證件案件絕不鬆懈,呼籲民眾勿心存投機僥倖,白白花費金錢取得不法證件,最終還是會遭到依法究辦及遣返出境的命運,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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