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金溥聰包庇鄧文聰 吳子嘉判賠15萬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11月2日,在三立「新台灣加油」政論節目上說,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被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以馬英九的私帳存摺恐嚇,而包庇鄧文聰掏空幸壽;金溥聰認為吳所言不實,控告吳子嘉民事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判吳敗訴,應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吳子嘉在節目中說:「(鄧文聰)跟金溥聰恐嚇什麼呢?就是要金管會包庇他」、「鄧文聰就用這個秘密存摺,去威脅馬英九跟金溥聰, 導致幸福人壽共倒閉掏空國家資產300多億元」、「金溥聰就從此庇護鄧文聰這個犯罪行為」。
金溥聰認為,吳子嘉所言不符特偵組的簽結內容,也未提出證據,屬個人憑空杜撰,使外界將金溥聰與犯下重大金融犯罪、一審被判刑28年的鄧文聰聯想在一起,造成金的名譽貶損,提告求償100萬元。
吳子嘉答辯說,鄧文聰取得馬英九的存摺一事是事實,他的消息來源是花蓮中小企業銀行前董事長姚博文,且他先前已撰文「鄧文聰掌握馬英九私帳」質疑馬、金、鄧的關係,總統府和發言人都不正面回應,只說「絕無此事」,他已盡其所能向總統府查證,並非未查證,且他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評論,沒有過失。
但法院認定,鄧文聰究竟有沒有將存摺影印後,用以威脅馬政府包庇他的掏空犯行,雖然是公益話題,但綜觀吳子嘉的言論,並不是針對已存在的客觀事實在發表針砭評論,而是直接當此事當作事實在陳述,但吳子嘉並未具體指明金溥聰「包庇犯罪」的人事時地物等事實。
姚博文作證時說,他只跟吳子嘉說金溥聰和鄧文聰關係很好,鄧文聰的2008年馬英九總統大選帳冊是他的保命符,但沒有說金溥聰包庇鄧文聰掏幸福人壽,也沒說鄧文聰影印存褶恐嚇金溥聰。
北院因而認定,吳子嘉未經合理查證義務,也缺乏足以讓吳形成確信為真的相當理由,就輕率發表侵害金溥聰名譽權的言論,應負賠償之責,但100萬元顯得過高,判應賠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