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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老闆垂涎女員工兩度硬上 判賠40萬

竹縣郭姓機車行老闆見19歲女員工年幼可欺,兩度趁對方落單時強制猥褻企圖性侵。(情境照)

竹縣郭姓機車行老闆見19歲女員工年幼可欺,兩度趁對方落單時強制猥褻企圖性侵。(情境照)

2017/04/12 18:5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這個機車行老闆真的很機車!竹縣郭姓機車行老闆見19歲女員工年幼可欺,兩度趁對方落單時強制猥褻企圖性侵,被害人堅決抵抗才未得逞,被害人因心力交瘁向新竹地院訴請色老闆賠償百萬,法官最後判賠40萬元。

竹縣經營機車行的郭男,去年春節期間與19歲的女員工喝酒天到深夜,郭男見女員工有酒意,伸手摸腰,並推倒在地,意圖不軌,企圖脫衣物,女子不斷哭泣反抗,郭男才罷手。

女子害怕沒工作,老板又積欠薪資,她不敢聲張,隔2天郭男又約她與自己女友一同到居酒屋飲酒,見被害女有酒意,與女友帶她返回機車行,並支開女友。

郭男見女員工落單,強行喇舌及摸胸,並將她壓制在地,意圖性侵,又因被害人哭泣反抗才停手。新竹地院依2次強制性交未遂判刑3年4月。

被害人在事發後不僅承受面對郭男的恐懼情緒,還須面對惡意拖欠薪資或以其權勢威嚇她的行為,致使她擔負高度身心壓力,加上事發後必須轉換職場,在訴訟仍進行中壓力下,適應新職場環境,讓她身心俱疲,精神上所受創痛甚鉅,因此向新竹地院提出100萬元精神賠償。

由於郭男均未出庭,法官認被害人的貞操權遭被告不法侵害,受有精神上損害,請求負賠償責任有理,判郭男應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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