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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小鴨不就是你檢舉的嗎?」 公務員涉洩密起訴

桃園地景藝術節黃色小鴨。(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桃園地景藝術節黃色小鴨。(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2017/03/17 14:2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科47歲張姓專員,受理劉姓男子帶著兩名男子到農管科,爭執農地被認定違規使用之事時,對劉男脫口而出說:「黃色小鴨不就是你檢舉的嗎?」被劉男控告洩密,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起訴。

起訴指出,47歲張姓專員於102年10、11月間,曾受理劉姓民眾檢舉案,劉男檢舉當時正在舉辦的「地景藝術節」黃色小鴨展覽,桃園新屋展場周邊的中山、三民路,被違規使用作為停車場、攤販;事隔1年多後,劉姓民眾於104年3月間,與兩名男子到農地管理科找張姓專員,爭執兩人農地被認定違規使用的事情。

起訴指出,爭執過程張姓專員突然對著劉男脫口而出:「黃色小鴨不就是你檢舉的嗎?」在場的兩名男子都聽到了,劉男當場語塞、尷尬,控告張姓專員涉嫌洩密。

檢方傳訊相關證人出庭,認為張姓專員已觸犯《刑法》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加上張姓專員依法執行公務、辦理農地違規使用審認業務,屢被不服民眾陳情、檢舉,此案又是在受理民眾爭執時,一時疏失、脫口洩漏檢舉人身分而觸法,建請法官審酌上情,對張姓專員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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