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來台慘遭性剝削 泰國人妖控訴洪有仁
嘉義市議員洪有仁等人涉嫌誆騙5名泰國人妖從事脫衣陪酒工作,並控制脅迫與男客半套、全套性交易,被嘉義地檢署起訴。(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洪有仁等人經營「醉美人」酒店,涉以來台從事舞台表演等名義,誆騙5名泰國人妖從事脫衣陪酒工作,並控制脅迫與男客半套、全套性交易,被嘉義地檢署起訴。被害人向檢方控訴,每人每月只拿2萬元薪資,每日所獲小費全數須上繳酒店,若拒絕客人性交易要求,每次被酒店罰款7萬元,若每月從事性交易次數少於15次,就被責罵或罰款脅迫,「如果生病,自己得找藥吃,從來沒帶去看醫生,對我好像不是個人」。
起訴書表示,洪有仁自104年1月起至105年10月透過仲介馮姓男子引進5名泰國人妖,來台後,將他們藏匿在嘉義縣水上鄉及嘉義市世賢路處所,並由酒店工作人員負責看守、管理,再利用他們對台環境陌生,不熟諳當地語言、法律,加上舉目無親,難以求助,以言語恐嚇、脅迫手段,採專人專車監控接送至酒店坐檯陪酒性交易,再從中壓榨從事性剝削。
一名被害人指稱,第一次性交易是洪有仁告訴他有客人要跟他在二樓包廂進行性交易,基於畏懼,他只好聽從洪的要求接客;與客人進行半套性服務,每次價錢500元,若拒絕半套服務,會被店老闆蔡姓女子責罵,私藏小費會被罰10倍罰金,蔡女曾懷疑他私藏小費,強制對他搜身,並在大家面前掀裙子,「洪與警方關係很好,不敢跑去跟警方講。」
另一名被害人供稱,他不喜歡在酒店工作,因為每天都被客人吃豆腐,他動過全身變性手術,才工作2個禮拜,就有人叫他出去賣淫,他不想去,因剛動生殖器手術,傷口還沒好,但店家強迫他去,並表示客人已經付錢了,如果不去的話就不能領到薪水。
他說,性交易後因為傷口都會流血,回去得吃藥。
「我很難過,對我好像不是個人!」這名被害人也控訴,每天清晨才下班,生病也不能休息,店家威脅要扣錢,並逼迫工作,若想要回國就拿契約來當藉口,所以得要忍耐;105年2月他在「醉美人」被警方查到,但洪有仁與蔡女強迫他要說「自己來工作跟店無關」,之後他也沒回國,直到同年10月再被警方查獲。他說,在工作上如果生病,自己得找藥吃,店家從來沒帶他去看醫生,身體不好、很疲勞,很想回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