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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祖少東告前妻涉竊610萬 北檢今起訴藍婉綺

2016/10/27 13:0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102年與妻子藍婉綺離婚,他不滿藍婉綺擅將他帳戶內的610萬元轉至自己的帳戶,指控藍婉綺竊盜;此案經高檢署第3度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檢方勘查2人的金錢往來紀錄,查出藍女僅曾替張乙濤處理過2筆款項,但從未一次提領鉅款,認定藍女不告而取,今依竊盜罪將她起訴。

檢方調查,102年9月,張乙濤與藍婉綺簽好離婚協議,但未至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因2人育有3子,期間仍陸續出遊,同年11月,藍女自中國返台,張乙濤曾傳簡訊要她不得擅入其位於台北住處的房間,但她仍入房將張乙濤帳戶內的610萬元轉匯至自己的帳戶。

藍女應訊時指出,610萬元是用在家庭開銷及3個孩子身上,大約半年花完,這些錢都經過張乙濤授權同意使用,且台北的房子是她與張乙濤合買,以為簡訊內容是張乙濤在說氣話。張乙濤委任律師出庭則指出,張家之前每月生活支出約15萬元,610萬元並非給藍女的生活費。

檢方前3次偵查時,因張乙濤無法提出相關單據,證明家中每月開銷15萬元,因此採信藍女說詞,將她3度不起訴;張乙濤不服再次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此案因此再發回北檢續查。

因今年初2人已獲台北地院判准離婚,孩子由藍女負責照顧,張男須按月支付撫養費10萬元;檢方調閱2人的離婚判決,認為法院已認定孩子每月撫養費為10萬元,藍女雖主張610萬元是撫養費,但她卻未經張男同意,擅自拿錢預支,且她過去未曾有大額提領張男存款的舉動,因此認定她涉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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