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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木頭別亂撿!男登山「袋」走奇木 被警送辦

江男與友人攀登新竹縣那結山,發現一塊約7公斤的木頭紋路奇特,順手袋入背包下山,被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會同新竹林管處人員查獲。(記者彭健禮翻攝)

江男與友人攀登新竹縣那結山,發現一塊約7公斤的木頭紋路奇特,順手袋入背包下山,被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會同新竹林管處人員查獲。(記者彭健禮翻攝)

2016/10/18 17:57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路邊的野花不要採,國有林地的木材也不要拿!桃園縣45歲江姓男子,他與友人攀登新竹縣那結山,發現一塊約7公斤的木頭紋路奇特,順手袋入背包下山,被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會同新竹林管處人員查獲,雖這塊木頭價值僅約數百元,江男供稱並非有意偷竊,但因他涉犯是公訴罪,被警依法送辦。

江男於16日與友人一行5人,結伴前往攀爬那結山,他因腳程較快先下山,途中發現路旁有塊林木造型及紋路奇特,遂裝入背包帶下山,但有一截木頭露出背包,被巡邏的保七第五大隊員警與新竹林管處人員發現,帶回偵辦。

江男辯稱,他只是要帶到登山口給其他山友欣賞,並沒有要帶回家占為己有之意。但警方認為,江男若只為供其他山友欣賞,大可留在原地,等候隊友,何必那麼辛苦背下山。

警方表示,雖江男所取的木頭,重僅約7公斤,價值不過數百元,但江男所涉及的「森林法」相關竊取、搬運林木的罪責,屬公訴罪,訊後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國有林班地的林木,係屬國家所有,呼籲從事登山活動的山友,不要因為看見造型奇特漂亮,就任意胡亂撿拾或挖取回家,以免觸法。他們曾於台中市大雪山山區,查獲1起一男一女的登山客,在國有林班地內任意「撿拾」林木及路旁反光標示板回家,結果被台中地檢署依竊盜及贓物罪起訴的案例。

江男與友人攀登新竹縣那結山,發現一塊約7公斤的木頭紋路奇特,順手袋入背包下山,被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會同新竹林管處人員查獲。(記者彭健禮翻攝)

江男與友人攀登新竹縣那結山,發現一塊約7公斤的木頭紋路奇特,順手袋入背包下山,被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會同新竹林管處人員查獲。(記者彭健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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