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生回家》作者遭竊 女竊賊出獄滿月又犯案被逮
〔記者溫于德、王冠仁/台北報導〕《灣生回家》作者田中實加(中文名:陳宣儒),舉辦新書分享會後,發現自己心愛且放有僅存的父親、祖母照片及過世愛犬的毛的皮夾不見。田中上網公布女竊賊影像,警方日後逮到甫出獄剛好滿月的女竊賊吳賜春,台北法院今(3)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吳女到案時供稱,自6月23日出獄,又累又餓也不知道誰可以借錢,常三餐不濟,自知很不應該出獄1個月又犯案;她也說,在獄中有計畫好要重新開始,但在飢貧交迫之下才犯。但法官認為,即使吳女供稱屬實,但已迫害到他人權益,造成更大不公,因此仍予以判刑,除此之外,另也追繳吳女已花掉的1萬3323贓款,還給田中。
全案起因於,今年7月23日晚間7時至9時間,台日混血、灣生後裔(指1985至1946年間,在台灣出生的日本本島人,包括日台通婚者所生下之子女)的田中實加,在台北市華山藝文特區中三館二樓拱廳舉辦小說《我在南方的家》新書分享會。
但田中事後發現,她與部分工作人員,將裝有皮夾的包包放在休息室,女賊趁眾人到舞台前合照時潛入,先偷走田中的皮夾,又去翻動另名造型師包包,找到皮夾後「數鈔」抽出五千元離去,過程均被監視器拍下。
田中製作筆錄時表示,除LV皮夾價值3萬多元,內有現金1萬多元、提款卡、信用卡等外;對田中來說,皮夾裡最珍貴、重要的是,有父親、祖母的照片,以及已過世寵物狗「Momo」的狗毛,恐怕找不回來了,說到難過處,當時一度哽咽。
田中也寫下「給女偷賊的一封信」,公開在臉書上,指那是別人辛苦賺來的錢,「妳花的安心嗎?」也提到,這十多年來,她一直依賴著照片找支撐的力量,而Momo去世後、每回想哭就拿牠的毛出來摸…,「一直以為那都是我的勇氣、我的力量」。盼偷兒能將家人的照片、過世的寵物狗毛寄還,因為失去、再也沒有了,她也希望竊嫌能當個「正直的人」,別浪費父母給的好手好腳。
破案後,田中同樣在臉書上感謝台灣警察、媒體,但也感嘆照片、毛髮早已不見,當日稍晚,她已釋懷,又發文稱「人生應有終究有,人生應無到底無。他們一直活在我心中!」、「皮夾事件,至此塵埃落定,因為路尚未走完,還要繼續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