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遣返20詐欺犯 5天前全放 今晨羈押18人
20名遭馬來西亞警方逮捕的電信詐欺犯嫌15日晚間搭乘亞航D7-376班機於22時25分抵桃園機場,刑事局動員20餘名警力前往桃園機場,先行將相關人等分批訊問。(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本月15日從馬來西亞遣返的20名詐欺罪犯,剛抵達桃園機場不久,就被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缺乏證據等理由全部釋放,引起社會譁然與輿論撻伐,台灣更被質疑為包庇跨國詐欺犯,台中地檢署昨天(20日)傳喚這20人,並以有勾串共犯偽證,以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今天(21日)聲請羈押劉姓主嫌等18人獲准,其餘2人則限制出境。
另有2人遭限制出境
台中地檢署解釋說,這20人於15日深夜抵達桃園國際機場時,馬來西亞警察查扣的電話、電腦、詐騙轉帳單據等證物,都交給陸方(中國),導致「人、證分離」,檢方當時掌握的證據,還不足以實施拘提或聲押等強制處分,遂於警方查驗身分等程序後飭回,檢方並強調,當時檢察官手上的證物,還不足以採取聲押等作為,並非「檢察官放人」,也非縱放詐欺犯。
中檢:先前因人證分離才先釋放
至於昨天的傳喚與聲請羈押,台中地檢署說,20人飭回之後,檢方透過司法互助,取得駐馬來西亞代表處轉交的文書證據,因掌握的證據已經不同於5天前,目前足以實施拘提等強制處分,遂於昨天同步傳喚20人,並於深夜聲請羈押其中的18人,台中地院於今天清晨2時許裁定羈押。
20名遭馬來西亞警方逮捕的電信詐欺犯嫌15日晚間搭乘亞航D7-376班機於22時25分抵桃園機場,刑事局動員20餘名警力前往桃園機場,先行將相關人等分批訊問。 (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