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陳志忠 潛逃中國15年押返歸案
2016/03/31 15:07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39歲男子陳志忠在17年前犯下槍砲、強盜案件,2年後利用法院尚未判刑前,搭機潛逃出境,藏匿中國湖北省,去年遭中國公安單位查獲開設賭場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昨天服刑完畢後,中國公安單位交由刑事局兩岸科押返歸案。
刑事局表示,88年間,陳嫌與友人素有嫌隙,糾合他人持槍脅迫、毆打友人簽立40萬元本票,並控制其行動長達2小時,被害人趁隙脫逃報警,經嘉義市警局查獲制式貝瑞塔、改造手槍各1支及子彈8顆,案經嘉義地檢署發布通緝在案,應執行刑10年。
不過,90年初陳嫌在法院判決前,便畏罪搭機出境,先投靠中國廣東省友人,隨後結識湖北省女子後,便前往湖北省開設職業賭場,維持生計,結果去年遭中國公安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