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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混油案遭判刑 魏應充今提4大問

魏應充今天透過律師發表最新回應,強調對判決無法接受。(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魏應充今天透過律師發表最新回應,強調對判決無法接受。(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6/03/26 13:56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的味全公司劣油案昨一審判決,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遭判4年有期徒刑,經過一晚上的沉澱,魏應充今天透過律師發表最新回應,強調對判決無法接受,也對台北地院新聞稿內容提出4大疑問。

律師余明賢今天轉述,魏應充強調對遭判四年的判決表示無法接受,但還是謙卑聆聽外界批評,若有沒說清楚的地方,將透過上訴爭取有利判決。

余明賢說,魏應充針對台北地院的新聞稿內容,提出4大問,包括一、董事長就知道公司大小事?二、降低採購價就是犯罪?三、合法產品標示仍會觸犯詐欺?四、食品沒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還是以食安法處罰?

余明賢強調,魏應充因詐欺跟食安法遭判四年,但此案對人體根本無害,且產品未低價高賣,怎麼會是詐欺?

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今天再度針對台北地院判決再出面說明。(記者廖千瑩攝)

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余明賢,今天再度針對台北地院判決再出面說明。(記者廖千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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