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釣魚溺斃 保險公司須賠300萬保險金
2016/01/28 11:4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張基仕在蘇力颱風襲台期間,疑到基隆海洋大學海邊釣魚,不慎落海溺斃,保險公司認為張男不該在颱風天外出,拒絕理賠「特定天災意外保險金」,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沒證據顯示張男故意或被人強推落海身亡,判決保險公司敗訴確定,應給付張男家屬300萬元保險金。
判決指出,張男生前喜歡釣魚,102年7月11日,蘇力颱風襲台當天下午5點15分,曾打電話給家屬,後來就與家屬失聯,4天後,張男屍體被劉姓釣客發現在基隆海洋大學工學館後方堤防的海面上,經基隆地檢署相驗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認定,張男為生前落海,且落海時間最早可能在102年7月11日夜間。
國泰產險和安達產險認為,張男明知氣象局已發布蘇力颱風海上和陸上颱風警報,仍外出,故意置身於危險中,不符保險給付規定。
台中高分院則認為,張男外出行為雖然可議,但不必然會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無法證明張男故意或被害死亡,因此仍須給付保險金,國泰和安達產險各須付100萬和200萬元、合計300萬元保險金,兩保險公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