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按摩棒性侵夜騎女子 惡狼判刑4年8月
2016/01/26 15:3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49歲男子孫坤成因與中國籍配偶感情不睦,去年間,騎機車在鶯歌新鶯堤外便道搜尋目標,還自備按摩棒,以手指、按摩棒性侵其中一名即將結婚的被害者,另一名女子遭搓胸猥褻;由於孫與其中一名被害者以20萬達成和解又認罪,新北地院因此依強制性交及猥褻罪,判孫4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6月4日晚間7時許,孫男騎車在鶯歌新鶯堤外便道搜尋索目標,發現即將結婚的38歲女子小美(化名)獨自夜騎,竟強行將她推倒,以手指、按摩棒性侵得逞。
因當時天色昏暗,加上缺乏現場監視器畫面,全案一度陷入膠著;但過了數月,同年10月7日早上9時許,孫男再度犯案,在相同地點搜尋目標,發現女子小玉(化名)散步經過,竟又將她壓制在地,小玉極力反抗,孫男搓胸摸下體後,隨即逃跑。
被害者小美案發時,即將嫁為人妻,向辦案人員說:「現在連看到自己的爸爸都會害怕」;合議庭斥責孫男多次埋伏在堤外便道偏僻路段,隨機挑選不相識婦女性侵、猥褻,造成兩名被害者身心受創,對社會治安危害非輕,且犯案時還動手打人、拉扯頭髮等,考量他認罪,且已與小美達成和解,獲得小美原諒,判刑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