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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棍裝神弄鬼 性侵女信徒判賠50萬

李男所謂的「驅魔」就是以手指與下體性侵小美。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李男所謂的「驅魔」就是以手指與下體性侵小美。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2/30 14:3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女子小美(化名)懷疑自己遭鬼纏身,找上李姓神棍,李男竟命小美躺平,拿浴巾蓋住臉部,瞎掰說:「這鬼很厲害,有溫度,如果跟鬼對到眼會被抓走...不論做什麼都不能反抗!」性侵得逞兩次。被害者提出求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行為對小美造成的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判李男賠償50萬元,可上訴。

據查,李男在新北市開設私人神壇,跟小美與其男友原本是朋友關係,去年間得知小美懷疑自己被鬼纏身,自告奮勇,替小美收驚念咒,但小美自認因體質敏感,還是常遇到靈異事件。

去年9月21日,李男哄騙小美接受作法驅鬼,要小美男友在客廳等候,將她帶到房間內,命她拿浴巾蓋臉,再掰說:「這個鬼很厲害,有溫度,不能看到鬼,如果跟鬼對到眼會被抓走,作法過程中,不論做什麼都不能反抗,才能順利抓鬼,也不能掀開浴巾,否則靈魂會被鬼抓走!」

李男所謂的「驅魔」就是以手指與下體性侵,小美因擔心胎兒遭禍不敢亂動,事後察覺詭異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一審法院合議庭斥責他從事宗教信仰神聖工作,卻利用小美敬畏鬼神心態性侵,造成小美身心嚴重受創,判李男4年徒刑。

被害者案發後,身心受創,得去精神科看診,無法外出面對人群,請求賠償50萬元,李男並未出庭陳述;法官認為,李男利用小美深信宗教法術,誆騙小美並性侵得逞,對小美性自主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小美心中的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判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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