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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邱和順再審案 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民間司改會等民團之前曾到最高法院前上演行動劇,呼籲平反邱和順案。(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民間司改會等民團之前曾到最高法院前上演行動劇,呼籲平反邱和順案。(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2015/12/03 11:22

〔記者項程鎮、黃欣柏/綜合報導〕民間司改會認為連殺兩人獲判死刑定讞邱和順是冤獄,替邱聲請再審及停止死刑執行,最高法院以程序錯誤為由,裁定駁回司改會請求確定,並認為司改會的再審聲請案應針對最高法院死刑判決,向高院聲請再審才對,不該對高院判決聲請再審。

對此,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昨天指出,這是十分罕見的狀況,司改會必須等收到完整裁定理由,才有辦法做出回應。

高榮志強調,聲請再審並沒有次數限制,此次聲請雖遭駁回,但全案尚未確定。

民間司改會7月間曾到最高法院門口為邱和順案開記者會,抗議高等法院駁回邱案再審聲請,還找到曾押解邱和順的新竹退休刑警吳先生現身替邱喊冤,指邱遭刑求逼供才承認犯案,吳表示只要最高法院傳他作證,他都願意現身作證。

最高法院認定邱和順為纏訟達27年的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主謀,100年7月28日判決邱和順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將執行一個死刑。

歷審判決指出,邱和順等人76年12月21日傍晚6點多,在新竹市擄走10歲學童陸正,殺害後棄屍苗栗海邊,再向陸正家屬勒贖100萬元得逞;邱等人殺害陸正之前,同年11月24日,將保險營業員柯洪玉蘭約出殺害分屍,棄屍苗栗輝煌牧場旁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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