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下週一協助海嘯警報試放
警政署海嘯警報宣導文件。(記者邱俊福翻攝)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為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警政署去年首次協助辦理全國海嘯警報試放,今年繼續配合辦理,藉以驗證發放海嘯警報的效率、因應突發海嘯災害,使民眾熟悉海嘯警報音符,提高安全意識。
警政署表示,這次海嘯警報試放時間為,本月21日星期一上午9點40分至9點50分,發放地點為全國海嘯警戒地區(不含北市及南投縣),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切莫驚慌。
海嘯警報發放為運用現有防空警報系統實施,發放方式依沿海防空警報台不同,分為具語音廣播功能及不具語音廣播功能。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台會以緊急警報音符鳴5秒、停5秒、鳴5秒後,立即廣播「海嘯警報試放」2次;不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台則以緊急警報音符鳴5秒、停5秒,反覆9次(合計85秒)來代替,解除警報則同為一長聲9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