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捷運襲臀少女 正義姊最後一刻跳出 原因是...
2015/08/18 13:0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徐姓男大生在高雄捷運車廂內,涉嫌對少女伸鹹豬手襲臀,過程被一名正義姊發現,見義勇為告知被害人,警方獲報函送法辦,高雄地院今依性騷擾罪判徐男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8萬元,仍可上訴。
鄭捷捷運殺人事件後,高雄捷警已加強車廂巡邏,不過,仍有零星性騷案,警方呼籲民眾效法正義姊,讓色狼無所遁形。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間徐男搭高捷紅線,由小港往左營站,車廂內見17歲少女起色心,趨前靠近少女並伸出右手偷摸少女臀部,長時達5分鐘,過程被正義姊孫姓女子發現,原以為少女與徐男認識,直到停靠高雄車站,少女和徐男站位變化,竟無交談,正義姊上前詢問少女「剛才有沒有感覺被摸?」少女說有,還以為是被乘客背包碰到。
孫女協助少女報警,並當證人指認徐男就是摸臀狼,庭訊時,正義姊指當時以為2人是情侶,並沒有張揚,直到發現少女和徐男不相識,決定不辜息舉發摸臀狼。
徐男坦承右手誤觸了少女臀部,但否認性騷擾,辯稱是不小心碰到的,他反指現在資訊發達,人手一支可拍照、錄影功能的手機,若真是故意襲臀,孫女可以用手機錄拍證據,不應單憑「目擊」定罪。
法官認為,不小心碰觸不會長達數分鐘,況且,孫女原以為被告與少女是情侶,自然不會以手機錄影蒐證,認為徐男所辯是卸責之詞,依對未成年人性騷擾罪,判處徐男拘役80天,若易科罰金需繳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