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 我會娶妳!」高中情侶偷嚐禁果 升大學卻...
2015/07/06 15:1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17歲高中生與女同學談戀愛,遭女方父親強烈反對,女方禁不住父親逼問,脫口承認與男友嘿咻3次,使男方吃上強制性交官司,女方應訊時透露,「破處」時曾說「不要」,但男友卻說「一定要,我會娶妳!」台北地檢署發現兩人發生性關係後仍每天互傳訊息,還互稱「北鼻」,今將男方不起訴。
102年10月,互有好感的兩人開始交往,毫不避嫌地在學校曬恩愛,使得戀情眾所皆知,半年後,女方拗不過男方的要求,在男方住處獻出第一次,沒性經驗的她,還擔心地說「不要」。
此時,男方已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不斷安撫說:「一定要,我會娶妳!」並在半推半就之下偷嚐禁果,事後女方擔心被父親責罵,一度打退堂鼓提出分手,但男方卻以死相逼地說:「沒有妳,我會活不下去…」。
事後女方父親察覺女兒異狀,逼問後才驚覺女兒不僅偷交男友,還獻出處子之身,怒控女兒的男友性侵;男方應訊時承認與女友上床,對於女友及她父親的指控毫不爭執,還心疼地說:「我都能理解,如果她父親有開什麼條件,我都願意接受…」,強調將盡最大的努力,博取她父親的認同。
檢方調查,去年4月兩人發生性關係後,仍持續透過情侶私密通訊軟體「Between」,互稱「北鼻」並互傳「北鼻,我好愛你!」、「北鼻,起床沒?」等曖昧訊息,無法證明兩人嘿咻時,男方有違背女方的意願,認定男方罪證不足。據悉,今年6月,兩人已各自升大學,戀情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