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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客去他店成交 房仲依背信罪起訴

2015/07/05 12: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曹姓女子日前看上一間中古屋,透過房仲介紹準備下手買房,但同店的呂姓房仲卻私下約出曹女,帶往其他店成交,事呂女任職的房仲店得知後,認為呂女損害公司權益提告,檢方偵結後,將呂女依背信罪起訴。

檢方指出,48歲的呂女原本任職某房仲巨蛋加盟店,前年12月底,呂女得知店內同事正在幫曹姓女子洽談一間中古屋,買賣雙方已準備在近日內簽妥合約,呂女竟私下約出曹女,向曹女稱只要花650萬,甚至不用下斡旋金,就可以買到房子。

曹女答應呂女邀約後,被呂女帶到同公司的大昌加盟店,再由大昌店負責約出屋主商議價格,事後,買賣雙方當天就達成共識,以640萬元成交。

事後,曹女購買的房屋因出現問題,曹女致電巨蛋店要求房仲服務時,巨蛋店才發現問題,因此向呂女提告背信罪;檢方偵查時,巨蛋店長表示,根據公司規定,加盟店和加盟店間,甲店業務員要帶客戶去乙店成交,必須甲、乙兩店都同意才能聯合銷售,但呂女行為已明顯損及巨蛋店權益。

呂女則辯稱,是曹女私下要求帶他大昌店與屋主洽談,她根本不曉得當天會簽約;但曹女卻否認,直指自己事先根本不認識呂女,而是呂女私下要求,還叫她不要對外宣揚去大昌店面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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