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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性侵女兒4年 髮妻求情、女兒原諒獲輕判

2015/06/05 13:3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男子阿勇,從女兒小婷就讀國小四年級開始,趁擔任護士的妻子值夜班時,猥褻或性侵害小婷,直到小婷就讀國中疑似結交男友,阿勇透過妻子質問小婷男友一事,小婷卻認為這個父親不足以為表率,向母親說出父親多年來的獸行,不過,法院審理時,妻子與小婷都原諒阿勇,還向法官懇求「給我家一個機會」,台中高分院依趁機性交猥褻罪輕判徒刑1年8月,宣告緩刑5年,讓阿勇不必坐牢,維持家庭完整。

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年逾40歲的阿勇(以下皆化名),學歷為大學畢業,其妻是護士,堪稱中產階級高等知識份子,但阿勇卻於女兒小婷就讀國小四年級開始,趁妻子值大夜班,對熟睡的小婷,撫摸胸部、下體與臀部,甚至用手指頭插入陰道用舌頭舔胸部與下體,小婷雖厭惡,卻沒有告訴別人,她會翻身或拉棉被抗拒,阿勇也隨即停手,從2010至去年1月,長達約4年。

判決書指出,剛開始的時候,阿勇是趁妻子值大夜班,才會猥褻女兒,但隨著女兒的成長,連妻子在家睡在身邊,阿勇也會猥褻小婷,去年1月27日凌晨2時,阿勇起身三次,睡在身邊的妻子雖感覺丈夫起身,卻沒有察覺阿勇又撫摸小婷的大腿與下體,小婷翻身抗拒,阿勇才罷手。

判決書顯示,阿勇最後一次猥褻小婷,雖因小婷翻身抗拒而罷手,但他卻要妻子詢問小婷疑似結交高中一年級學生男友之事,小婷的母親當天晚間詢問她,還說「爸爸很關心妳」,小婷卻露出鄙夷眼神,母親很不高興,再三逼問下,小婷才說「爸爸摸我」。

法院審理時,阿勇坦承撫摸猥褻與用手指頭插入小婷下體,但阿勇的妻子卻說,以她護理專業判斷,阿勇要心理諮商,而不是關起來,另外,案發之後,她與阿勇、小婷一起接受心理諮商,家人關係愈來愈好,她希望法院不要讓她們家庭破碎,小婷也說,原本很厭惡父親,但父親勇敢承認錯誤,她已經原諒父親,希望法院給他們家庭一個機會,不要讓父親被關而破碎,台中高分院據此輕判徒刑1年8月,緩刑5年,給阿勇自新機會,全案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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