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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搞丟鑰匙...12年後被同窗闖空門!

男子國中時期不見一支鑰匙,12年後竟被同窗闖空門!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擷取自《the Register》)

男子國中時期不見一支鑰匙,12年後竟被同窗闖空門!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擷取自《the Register》)

2015/04/27 12:2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防人之心不可無!國中時期不見一支鑰匙,12年後竟被同窗闖空門!新北一名梁姓男子偷陳姓國中同學家中錀匙12年未還,去年夥同友人兩度到陳家行竊,最後遭逮還不認罪。

《聯合報》報導,法院調查,梁男12年前讀國中時,見陳姓同學掉落住處鑰匙,將它占為己有,藏起來12年。去年3月4日,梁先打電話到陳家,確認陳家沒人後,竟夥同吳姓友人行竊,梁用他藏了12年的鑰匙開陳家門,讓吳進屋偷電腦,他在外把風。

第一次兩人進屋偷電腦記憶卡後,梁男裝在自己的電腦加快速度。2天後,兩人再度到陳家偷兩部電腦主機及螢幕。陳家鄰居察覺他們詭異,幫忙報警,警方趕抵後逮捕兩人。

沒想到梁男到案竟否認偷藏陳姓同學的錀匙及行竊,辯稱吳邀他一起去找朋友,他在外頭等候,不知吳偷電腦。吳男承認犯行,兩次行竊都是梁騎車載他去,梁事前還規畫路線,避開監視器,以免被拍到;他將記憶卡還給陳並道歉。

眼見昔日同窗成偷兒,受害人陳男認為梁始終不認罪,也未向他道歉,不願原諒梁,請法官從重量刑;他原諒認罪的吳,並向法官求情,盼從輕發落。

最後法官認為,吳沒有必要冒誣告風險陷害梁,且梁行竊前打電話到陳家試探,他在吳失風被捕後逃逸等相關事證,證明他犯下這兩起竊盜案。法官依加重竊盜罪判梁1年1個月徒刑,吳認罪並獲陳原諒,判10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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