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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貸4.2億買內湖房地產 新富鉅董座黃子愛送北檢複訊

新富鉅董座黃子愛(中)涉偽造不實交易明細詐貸,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新富鉅董座黃子愛(中)涉偽造不實交易明細詐貸,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2015/03/03 22: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富鉅女董事長黃子愛被告發涉偽造不實交易明細,向時任土地銀行內湖分行經理楊鳳卿申貸,由楊女成功替黃女貸得4億2000萬元,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今兵分3路搜索黃子愛等人住處及公司,帶回黃子愛、楊鳳卿等11人,全案朝偽造文書及銀行法方向偵辦,今晚9點,黃子愛被移送北檢複訊,面對記者追問轉頭不語。

檢調獲報,101年9月間,黃子愛以4億2000萬元向藝人蕭薔的誹聞前男友林金龍購買位在台北市內湖區的房產土地,後來黃子愛殺價去尾數,以4億元成交。

檢調查出,黃子愛買下的內湖房產經銀行鑑價約值5億元,但購產過程卻沒花一毛錢,先將林金龍的房產土地申貸,取得土銀的鉅額貸款後,才支付林金龍買賣價金。

檢調調查,該筆房產土地市值雖值5億元,但銀行顧及風險控管,通常只會核貸約抵押品總值的7成,以此案估算約可核貸3億5000萬元,黃子愛為取得全額貸款,涉嫌偽造不動產買賣契約,將4億元灌水至11億2000萬元,另偽造支票、匯款單及存摺交易明細不實申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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