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涉洩密案不起訴 王郁琦稱會請辭負責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上午獲北檢不起訴處分。(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涉國安洩密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定張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不認同檢方決定,聲明願請辭負責,他也稱會在中午12點半召開記者會說明。
張顯耀被控民國101年6月至103年2月間,以口頭或透過秘書張素玲、助理陳宏義等人以簡訊、電話等方式,將台灣參與兩岸會議、出訪中國相關訊息洩漏給中國相關單位。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庭訊表示,經台商提醒,認為張顯耀與中國官員走得近,未來可能會出事,僅有聽聞檢舉訊息並檢舉黑函。檢方認為不能憑此聽聞,認為張顯耀等人確有洩密。前任國安局長蔡得勝證稱,在任內5年多對張顯耀與中國交往情形都有關注,若偵辦間諜案,都會呈報,但本案沒有。
檢察官調閱相關單位通訊監察紀錄發現,張顯耀遭通訊監聽多年,政府相關單位對張與中國人士間的互動模式與傳遞訊息都非常了解,卻始終未依法究辦,顯見張的作為並未危及國家利益。
今將張顯耀、張素玲、陳宏義不起訴。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不認同檢方決定,聲明願請辭負責,他也稱會在中午12點半召開記者會說明。(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