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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傳性感內褲照 人妻:「現在又想塞」 判賠6萬

新北市林姓男子與蔡姓人妻交往甚密,常常互傳曖昧訊息,蔡女丈夫發現氣炸,除離婚外並求償。新北地院判林賠償6萬元,全案可上訴。(示意圖)

新北市林姓男子與蔡姓人妻交往甚密,常常互傳曖昧訊息,蔡女丈夫發現氣炸,除離婚外並求償。新北地院判林賠償6萬元,全案可上訴。(示意圖)

2015/01/28 17:5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男子與蔡姓人妻交往甚密,常常互傳曖昧訊息:「好想你、想抱你」等語,林男更大方傳性感內褲養眼照給對方,蔡女竟回說:「現在又想塞!」蔡女丈夫發現氣炸,除離婚外並求償。新北地院判林賠償6萬元,全案可上訴。

蔡女丈夫主張,他與妻子婚後感情穩定,不過,去年夏天妻子工作結識林男後,完全變調,拋棄家庭、不顧旁人眼光,成天廝混,兩人因而離婚;但林男明知妻子有丈夫,卻還有不當交往,求償60萬。

林男則主張他與蔡女是清白的朋友關係,也沒有慫恿對方離婚。法官不採信,認定林男與蔡女所為,已踰越未婚男性與已婚女性間的正常社交往來,判賠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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