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3月捲款700萬離家出走 通緝3年男落網
2014/12/25 1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北市64歲計程車運將林鳳森,4年前自稱計程車公會理事長、律師,追求40餘歲詹姓婦人,進而交往,100年4月與詹婦登記結婚。
林男婚前即哄騙詹婦取得協議,由他幫忙處理代售她的南港、信義區的兩間房子,沒想到新婚3個月林男就落跑,100年7月捲走同年3月、7月賣掉房子後代收的賣屋結餘款700多萬,離家出走,避不見面,詹婦報警也找不到人,林男被通緝3年,今年才落網,期間詹婦訴請離婚獲准。
林男被控侵占罪,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林男認罪,並當庭起立向曾經的枕邊人道歉,獲得詹婦原諒,但700多萬被他花得只剩100多萬,雙方達成230萬元和解,林男當庭支付110萬給詹婦,另120萬分10年分期還款,每月付1萬還錢,法官因此輕判林男2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