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性侵後死亡 子女繼承財產須賠償被害人
2014/11/23 16:0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父債子還!75歲的黃姓老翁涉嫌性侵弱智女子被重判9年徒刑,老翁不服提起上訴,卻在上訴期間死亡,該案遭到撤銷,被害人家屬轉而向繼承老翁財產的子女提出損害賠償,法官認為有理,判處老翁子女應在所得遺產內賠償被害人60萬元。
黃姓老翁2年多前某日見從事資源回收的弱智女鄰居落單,涉嫌將該女強拉至其住處2樓性侵,被害人姐姐聽到呼救,跑到黃翁住處查看,發現黃翁只穿內褲,妹妹跑出來向她說遭到黃翁欺負,遂報案處理。
被害人指證歷歷,檢警並從留在被害女子身上的體液驗出老翁DNA,老翁涉嫌對心智缺陷女子犯下強制性交罪,去年被屏東地院重判有期徒刑9年,老翁不服提起上訴,高分院尚未做出判決,老翁卻在今年6月間死亡,此案遭到撤銷。
被害人家屬認為,就算老翁已死刑事部份被撤銷,但民事責任還是無法免除,因為老翁被查出名下有財產,而且已被子女繼承,於是向老翁子女們提出損害賠償金100萬元。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被害人求償有理,但衡量全案情狀及原、被告雙方經濟能力,應認為老翁子女應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賠償被害人60萬元較合理,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