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女醫生遭酒駕男撞死 肇事者獲減刑
涉嫌酒駕肇逃,導致台大醫師曾御慈腦死的詹震山,涉酒駕致死兩罪減刑改判為4年6月,肇事逃逸方面判1年4月,合併應執行5年6月徒刑。(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大醫院女醫師曾御慈,去年深夜遭酒醉的汽車業務員詹震山撞成腦死,最後家屬忍痛捐出她的器官遺愛人間,一審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判5年6月,高等法院審理時,詹男將名下不動產出售,扣除貸款後得款300萬元,供作賠償之用,合議庭認為他有悔意,今將詹男涉酒駕致死兩罪減刑改判為4年6月;仍可上訴。 在民事部份,曾御慈的父母和丈夫共向詹震山求償5018萬元,今年8月5日新北地院判決詹男應賠償1716萬元,還可以上訴。
台大醫生柯文哲愛徒曾御慈,去年5月28日晚間徒步返回新北市土城區住家時,遭應酬酒駕的38歲詹震山駕車闖越紅燈撞上,巨大撞擊讓她彈飛10幾公尺外,詹男肇事後逃逸,被民眾群起追趕攔下,警方測得其酒測值達0.56毫升,曾女送醫後被院方宣告腦死,最後家屬決定讓愛女遺愛人間,同意拔管與器官捐贈,共捐出心、肝、腎、肺、皮膚、眼角膜及骨骼器官,有數人因而受惠。
新北地院認為,詹震山有肇事逃逸故意,且他從事汽車業務,很清楚酒後不能開車,在撞到人當下,不但沒有協助就醫還意圖逃跑,儘管曾書寫悔過書,並於曾御慈告別式上下跪道歉,甚至用其名義捐贈廟宇,但法官認為他仍有所隱瞞,難認已經全然悔改,因此酒駕肇事致死部分判刑4年6月,肇事逃逸方面判1年4月,合併應執行5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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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御慈(前排右一)與同事合照。(柯文哲醫師(前排左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