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恐嚇中校 判緩刑3年
2014/09/01 13:2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海巡署少校教官范桀譹不滿主任教官不准他參加講習,竟寄email「別逼我做傷害的事」等字眼恐嚇對方,遭送軍法追訴,最高法院考量范哭泣認罪,獲長官原諒,依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判處1年2月,緩刑3年確定。
判決指出,36歲范為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人員研習中心教官,101年7月31日上網得知,國家文官學院將舉辦公教美展及人文講堂系列演講,范想參加,向直屬長官中校主任教官顧家訓報告時,遭嚴詞拒絕,范認為被刻意刁難,竟寄email恐嚇顧。
合議庭認為范漠視軍人倫理,恐嚇長官,法紀淡薄,審酌范當庭哭泣認罪,獲顧寬恕,事後工作認真不致再犯,因此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