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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認定通緝林毅夫有疏失 朝野齊轟

前陸軍連長林毅夫三十五年前帶著機密資料叛逃到中國。(中央社)

前陸軍連長林毅夫三十五年前帶著機密資料叛逃到中國。(中央社)

2014/06/12 06:00

監院調查報告掀波

〔記者李欣芳、曾韋禎/台北報導〕前陸軍連長林毅夫三十五年前叛逃案,監察院昨通過監委葉耀鵬與李復甸的調查報告,認為國防部有疏失,葉耀鵬、李復甸並質疑國防部、法務部仍把林視為投敵「繼續犯」提出通緝,是侵害人身自由及居住遷徙自由。朝野立委對監委企圖為叛逃犯解套都不以為然,認為對於現役軍人的叛國行為,不能從寬解釋。

兩黨立委︰軍人叛國不能從寬解釋

監察院曾在九十八年糾正國防部,認為國防部對林案多年來採淡化消極處理態度,且對「叛逃人員」的法律適用問題,仍未定論,傷害國軍威信並影響當事人權益。

法務部認定林是繼續犯 持續通緝

監院昨通過監委的調查報告則指出,國防部與法務部都以林毅夫所涉投敵罪為「繼續犯」,投敵行為尚未終了,追訴權時效尚未消滅,所以持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至今,嚴重侵害了人民在憲法上的人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因此認為國防部有疏失。

至於「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是否為繼續犯,監委也與國防部、法務部的見解不同。葉耀鵬說,國防部、法務部認為林毅夫是「繼續犯」,監委則認為所謂投敵也好、叛逃也好,是「既成犯」,既然看法不一,就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監委︰林是既成犯 聲請大法官解釋

朝野立委對此不以為然;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今年軍審全面移交司法後,金門高分檢亦認同國防部見解,持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然而,葉耀鵬等竟企圖替林毅夫量身打造解套計畫;現在監委這份調查報告還是力排眾議,認為林毅夫是「既成犯」,反指國防部與法務部將其視為「繼續犯」而持續通緝,已侵害人身自由及居住遷徙自由。這才是嚴重干涉司法、自行檢視法律。

李俊俋強調,這就是他堅決主張應廢除監察院的原因,因為監委始終搞不清自己職責與功能。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則指出,現役軍人叛國是非常嚴重的事,即使兩岸關係已改善,軍隊還是國家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對於林毅夫的返台,不宜從寬解釋。

李復甸則稱,此案沒有政治考量,監委希望聲請大法官會議法律命令統一解釋,是因為此案涉及法律疑義以及人權保障的問題。李復甸表示,監院與國防部、法務部意見不一時,本來就可以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不過,監察院司獄委員會昨討論此案時,為了思考周全起見,將先發函行政院後,再聲請大法官會議統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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