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詆毀 李茂生:我的學生會為社會努力奮鬥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昨日在校內「刑法分則」期中考題中,以詼諧筆調出題,融入「福冒」時事的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稱昨日接到不少媒體記者的電話,「有許多記者以有顏色的眼光看這個題目,認為這是個有政治影射的題目。」李茂生今天在個人臉書上反駁,認為「修改時事,問同學法律問題,為何會有政治意涵?台灣的時事、台灣的法律運作,這種出題會有問題嗎?」
李茂生清楚還原出題經過:「問同學期中考的成績占百分之五十,是否過重?同學都覺得題目不難,只是過於繁瑣,沒多少時間書寫答案。剛教完國家法益與社會法益的部份(所以避開侵入住居的考點),考這個題目其實並不刁難(雖然與刑總連動的部份有點困難)。」
李茂生認為:「被我操過一年半的同學,應該可以簡單地回答這些問題,而不會感到困擾才對,時間不夠的問題,可以簡單解決。如果,時間不夠寫不完,我認為應該也可以從答案中尋到蛛絲馬跡,確認同學的上課所得。」
話鋒一轉,提到以政治時事出題,李茂生開始展現一向犀利的風格:「有位臺大法律畢業的律師告訴我,出題應該儘量避免政治議題。我完全不能苟同這類小孬孬的見解。」「利用時事訓練或確認同學的思考能力一事,難道不是大學教育中考試的核心意義嗎?我一直都在教學生要用身體要用心靈理解這個社會,法律僅能在這些理解下才可以圓滑運作。」
李茂生不滿地說:「我實在是不知道,為何訓練學生理解社會然後運用法律的期中考題目會被詆毀成這種樣子。難道說,這些批判我的人是要求我將學生訓練成不食人間煙火,只會機械地運用法條的恐龍嗎?」
「我不知道那些只會洛克遜或雅克布斯的同學,到底能不能理解這個社會,我只能拍胸脯保證,我教出來的學生會為這個社會流淚、會為這個社會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