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辭11天沒下文 傳馬為保黃世銘退休金
檢察總長黃世銘一審判有罪,他依承諾遞出辭呈,但11天過去仍未獲批准,外界質疑與馬為保他的鉅額退休金有關。(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因違反監察法及通保法,上月21日一審被台北地院判處1年2月徒刑。他履行承諾遞出辭呈,但迄今已11天,總統馬英九卻遲遲不批准,眼看任期即將在本月18日屆滿,因此傳出馬為幫黃世銘保住鉅額退休金,才不批辭呈。
「蘋果日報」報導,黃世銘判刑當天便請辭,但11天過去,辭呈卻仍未批准,黃也繼續執行公務。有法務部官員指出,外傳馬擔心黃請辭獲准,會像當年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因政黨輪替卸任後,申請回任檢察官遭否決被迫退休,恐失去司法官身分,將損失大筆退休金。
法務部解釋,《法院組織法》第66條明文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任命時具司法官身分者,於卸任時,得回任司法官。」因此法務部長羅瑩雪無權拒絕黃回任檢察官,最多只能不禮遇他轉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只要黃不計較、不愛面子,應可以司法官身分辦理退休。
至於黃世銘的退休金金額,法界人士指出,若黃卸任馬上退休,可一次領約550萬元,月領約11萬1000元,但如果待明年滿65歲再以司法官身分退休,據規定,屆時可一次領1272萬元,月領則有17萬7000元。兩者相差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