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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版同婚草案微調 明表決「一致投票、共同承擔」

民進黨團幹部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蘇芳禾攝)

民進黨團幹部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蘇芳禾攝)

2019/05/16 18:49

〔記者蘇芳禾、彭琬馨/台北報導〕立法院明天將表決同婚專法草案,行政院今天也邀請民進黨立委協調,民進黨團幹部拋出「微調版本」,將第一條立法目的改成中性的「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第二條的同性婚姻關係移除,避免刺激「反同方」,不過在第四條增加「結婚登記」,保障憲法上同性伴侶婚姻自由之平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明天將「一致投票、共同承擔」。

立法院民進黨團建議修正條文。(讀者提供)

立法院民進黨團建議修正條文。(讀者提供)

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的建議修正版。第1條部分,原政院版草案為「為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特制定本法」。建議修正版本為「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

在第2條部分,行政院版草案原條文為「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修正版則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第4條政院版草案原條文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修正版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新版本照陸釋憲文 前2條文「婚姻」不見了

「一致投票、共同承擔。」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台灣歷史上沒有一個法案牽扯如此之深,過去核四也是造成台灣社會很大衝突,這個法案大家都在思考、焦慮,也一直在對話,很難滿足對立面要求,呼籲大家冷靜面對問題。

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解釋,第一、第二條,這兩條條文沒有用婚姻兩字,而是把「結婚」放在第四條,只是文字微調,內容沒有改變,完全採用大法官釋憲文的文字,不增加、不創造新名詞。

管碧玲表示,這個法把結婚登記明示出來,這個專法一定要過,否則造成的亂象,執政黨無法承擔,我們也不能把問題丟給人民。

民進黨團書記長鄭運鵬表示,今天在最短時間內,確認民進黨和行政院版本,希望明天議事可以順利進行。

至於明天將會「一致投票」,若沒有配合投票,是否將祭出黨紀?柯建銘說,明天早上黨團大會將討論是否祭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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