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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查馬英九遭「秋後算帳」? 監委陳師孟列4大疑點

侯寬仁、馬英九訴訟攻防背景資訊。(監察院提供)

侯寬仁、馬英九訴訟攻防背景資訊。(監察院提供)

2018/12/12 14:5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察委員陳師孟質疑前總統馬英九「下條子」,動用行政資源,要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議處偵辦馬特別費的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涉妨害司法公正,申請立案調查;歷經9個月蒐證並約詢相關人,調查報告今通過審查,對侯寬仁遭行政懲處一案提出4大疑點。

陳師孟指出,人事懲處案件有無「秋後算帳」情節,本即難以從既存事證查明;本案雖綜整出侯寬仁於2010年間遭行政懲處的4大疑點,因正副總統並非屬監察院職權行使之對象,且本案又不以追究案關人員行政責失為目的;乃本於對「真相」負責之態度,將本案來龍去脈理清並公布,供國人與歷史公斷。

陳師孟所提出的4大疑點,首先,法務部於2010年1月26日收到總統馬英九親批要求部長王清峰「一閱並說明」的剪報後,對查究侯寬仁偵辦其市長特別費案行政違失一節,前後態度丕變。

其次,本案高檢署考績會經審議後,原作成侯寬仁「不予議處」的決議,該決議後經高檢署檢察長提起復議、法務部要求再予查明等,以致高檢署於2010年3月5日至8月17日前後僅約5個半月的期間,對侯案密集進行了多達5次的考績會議,最終做成對侯「發命令使之注意」處分的決議。

第三,本案高檢署考績會既對馬特別費筆錄案,決議予以「發命令使之注意」的處分;但該懲處案經層層修改,最終仍作成相對於他案較重的懲處,遭申誡一次。本件除無會議討論過程的記錄外,案關人員多以不復記憶為辭,致難以窺知懲處度衡酌或調整的理由。

最後,馬英九於2008年5月20日就任第12任總統後,侯寬仁該年度的考績即列乙等,而後2010年間馬總統以陳長文律師的讀者投書剪報,要求法務部長「一閱並說明」,侯當年度雖曾另獲記一大功,年度考績卻再次乙等。

此案源於2013年10月1日,法務部前政務次長李進勇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控2010年1月25日,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展開久博之旅,在出國之際,剪下與他交好的律師陳長文在聯合報投書,親批「請王部長清峰一閱並說明 英九 九九、一、廿五」。李進勇認為「馬用陳長文、王清峰及黃世銘追殺侯寬仁」,引起軒然大波。

陳師孟上任後,認為若有此事,馬英九將有妨害司法公正之嫌,今年3月正式申請立案調查,歷經9個月蒐證,陸續約詢侯寬仁等人,另請法務部前部長王清峰提供書面說明,全案調查完竣,調查報告今通過司法獄政委員會審查通過。

監委陳師孟開記者會說明全案4疑點。(記者謝君臨攝)

監委陳師孟開記者會說明全案4疑點。(記者謝君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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