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提草案建「核廢會」 集中處理核廢、公投選址
2018/12/04 12:02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以核養綠公投過關,但核廢料存放卻遭多縣市首長、民代反對。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天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主張集中儲存核廢料,並成立獨立的「核廢管理委員會」、3階段評選、公投核廢貯存場址,總召徐永明說,「討論核能卻不討論核廢料去處,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呼籲各界共同面對。
《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預計成立隸屬於行政院的二級機關「核廢管理委員會」(核廢會),並在環境正義及世代正義的前提下組成「放射性廢棄物選址委員會」(選址會),交由專家初選10個中期貯存的潛在場址,後加入公民團體代表進行複選3個候選場址,再交由候選場址半徑30公里所及的區域公民投票決定,與此同時研議最終處置方案。
黃國昌表示,目前核廢管理沒有任何法律規定與授權,核廢會將制定放射性廢棄物永續管理政策、每10年檢討一次,並建立公開資訊系統、公民監督平台,也會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執行蘭嶼貯存廠遷移、復原等工作。
立委黃國昌批評,台電先前規劃投入近800億元經費建置核廢料集中管理的貯存場,並將全台都納入選址地點,但已確定無法如期完成,若不設法面對,核廢料就會繼續擱置在蘭嶼以及即將除役的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四散台灣各處,也造成安全疑慮,而持續用行政規則來尋覓貯存場址,其實也是一種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