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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控NCC違法擴權 欲加速通過中嘉交易案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左)、段宜康(右)。(記者謝君臨攝)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左)、段宜康(右)。(記者謝君臨攝)

    2018/12/04 11:2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段宜康今指控,宏泰集團透過多層次控股方式,藉由免稅的教育公益信託出資80億元參與中嘉案交易,有鑑於教育部及法務部皆曾公開表示,公益信託進行商業投資已違反公益信託的許可及免稅要件,王、段嚴正要求NCC不得違法擴權,切勿逕自與業者協商提高捐贈金額換取投資案過關。

    王榮璋表示,依據受託人國泰世華銀行揭露的財報資料,「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於2015年由教育部許可設立,成立財產僅3000萬元,但去年底財產總額已超過303億元,其中絕大部分為未上市的宏泰集團子公司朝隆投資、泰賀投資的股票。

    根據NCC公布的投資架構,朝隆、泰賀投資為該公益信託基金100%持有,再由兩家子公司交叉持股成立璽兆投資、銓陞投資兩家孫公司,參與中嘉案。然而,無論是教育部發給的設立許可書、公益信託契約及2018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皆未見此筆投資用途。出資80億元投資,勢必縮減公益信託的財產總額。

    王榮璋指出,教育部已於8月27日函覆NCC,明確表示公益信託並非以投資為目的,且該案投資金額與捐贈公益支出顯不相當,故投資中嘉案並不符合教育公益目的。但NCC官員卻對外表示,未來10年將以該基金投資最少40億元,用於媒體識讀教育等,顯見NCC為加速通過該交易案,侵犯教育部的職權。

    王榮璋、段宜康均強調,獨立機關並非凌駕於其他部會之上,違法事項更不可進行條件交換,NCC不顧公益信託主管機關教育部、信託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的反對意見,越俎代庖與業者代表協商,以加碼公益換取投資案過關,顯見NCC違法失職情節嚴重,行政院切不可放任其違法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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