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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群館案北市府遭糾正 都發局:尊重、檢討

文化大學大群館。(記者鍾泓良攝)

文化大學大群館。(記者鍾泓良攝)

2018/11/12 13:21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今年7 月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做學生宿舍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因此要求停止使用。監察院今天上午發新聞稿指,北市府前後認定不一,且未確依內政部函釋規定辦理建照核發,提案糾正。都發局今天中午發稿回應,都發局尊重監察院依職權所做之調查意見,後續將收達該院相關調查資料依法檢討。

都發局表示,2012年12月22日、2013年1月24日兩次發公文指,大群館使用照申請為集合式住宅,可供學生及非學生之外的他人居住使用,但均未明示可做「學生宿舍」;2012年12月間本局因未入內查察,而無事實可認定為寄宿住宅,自無法認定是否違規使用。

都發局表示,今年6月25日到現場現勘,認定大群館已做學生宿舍使用,因此在7月3日就發出行政指導函,要求建築使用人停止使用。對於監察院糾正,都發局將持續檢討,已確認利於未來執法,「故本局相關認定應屬適法,並無違誤。」

至於建造執照部分,都發局說,土管規定「住宅單位:⋯有廚房、廁所等供家庭居住使用⋯」係屬例示規定,列舉居住使用時需要的機能空間,但並無規定要在執照圖說分別區劃或標示所有列舉的空間始屬住宅單位,「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亦無規定集合住宅應設置廚房,實務上也並未要求平面圖須標示廚房,只要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即可發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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