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教聲請「暫緩年改」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公教年金改革於今年7月開始實施,除了反年改團體聲請釋憲,有名陳姓退休公教人員不滿退休所得變動,事後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在行政訴訟確定前暫緩實施年改,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聲請不符法定要件,駁回確定。(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公教年金改革於今年7月開始實施,一名陳姓退休公教人員不滿退休所得變動,事後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在行政訴訟確定前暫緩實施年改,但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未舉證本案有何重大損害或急迫,認定聲請不符法定要件,今維持原裁定,駁回確定。
此外,另有168名退休公教人員分別針對年金改革提出4起釋憲聲請,同樣請求暫時停止實施,但大法官會議認為相關案件未經訴訟程序就直接聲請釋憲,並不符合「大法官審理法」要件,上月決議不予受理。